南京缴纳失业保险职工在失业后合乎条件,能够最终靠多种渠道申请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特殊的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即: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但最高不允许超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能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目前南京市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为1673元/月。缴费年限与对应的计算比例具体如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金】可进入南京失业保险金申领入口、发放进度查询,获取最新失业金标准、失业金领取条件、失业金申领流程(手机端+电脑端+线下),查看南京失业险经办中心联系方式等。
失业登记作为领失业金的第一步,可以在网页上申请,也可以在手机微信小程序上面申请。具体流程详见正文。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88号),2025年3月28日起南京市不再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每月15日通过银行发放至申领人三代社保卡(申领人需提前至银行柜台开通三代社保卡的金融功能)或银行卡中。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第十条停领情形的,可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通过“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停止申请”模块办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年限决定了失业保险金能领多久,大龄人员不需单独申请。
南京市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须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主动辞职且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样的条件?失业人员怎么样办理失业保险金核定申领?南京失业保险金申领服务指南详见正文。
南京企业及职工工失业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南京失业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多少?一起来关注。
南京失业保险金申领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您可登陆“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社会保险一失业保险一失业待遇信息查询”查看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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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缴纳失业保险职工在失业后合乎条件,能够最终靠多种渠道申请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标准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特殊的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即: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但最高不允许超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能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